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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瑜,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咸宁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。武汉东湖学院本科学历,法学学士学位,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位。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。曾就职于北京博道律师事务所。业务
专长:婚姻家庭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劳资纠纷、医疗纠纷等法律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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