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律师执业证号:142122000107140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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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超律师,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。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,1998年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。1999年从事律师执业,擅长房地产、建筑、金融、公司合同案件代理、刑事辩护、公司法律顾问、行政机关诉讼及非诉讼纠纷。现担任了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
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;2016年“湖北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,湖北省“五一劳动奖章”; 2016年咸宁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人物;2017年市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