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赵秋林律师,中国民主同盟盟员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,咸宁市律师协会会员。咸宁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,咸宁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,咸宁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,咸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咸宁市政府高新区法律顾问团成员。
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创始合伙人,常务副主任。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法学本科学历,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(高级)。
2009年执业,曾任咸宁市交通事故委员会主任。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,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实践经验,擅长复杂的与公司股权、破产、融资有关的纠纷,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。
“2017年咸宁市现代服务行业领军人才”。论文《论排污权交易制度》获2015年“第二届湖北律师论坛”优秀奖;发表了《从法律视野来研究防范化解我市金融风险问题》、《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与要求》、《规范我市金融市场的建议》、《关于机构改革中司法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职能调整面临的提议》、《刑事案件受害人代理制度的完善》等文章。
律师执业证号:14212201010372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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